德国法院:谁说标准必要专利不能发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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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冷风吹
来源:IPRdaily
据德国律师事务所Arnold Ruess的消息,2015年11月3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Düsseldorf Regional Court)在意大利专利管理公司SISVEL起诉海尔的通信产品专利侵权的诉讼中,同意基于SISVEL的标准必要专利,向海尔发出了停止侵权的禁令。虽然本案海尔仍可上诉,但是在华为诉中兴案之后,德国法院给出支持禁令救济的判决,有着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重大意义。
专利的价值,或曰专利制度的价值的根本就在于专利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具体表现在可以要求侵犯专利的产品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最终圆润地退出市场,对竞争对手一剑封喉,因此是名副其实的“大杀器”。而如果某种专利失去了垄断的地位,无法获得禁令救济,那就如同被拔了牙齿的老虎,只剩个好看的花架子,就算专利权人可以获得损害赔偿或者专利许可费,其价值亦会大打折扣。
长久以来,中国的坊间流传着一种传说: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才做产品。结果弄得大伙言必称标准,各种所谓“自主标准”络绎不绝。之所以认为一流企业做标准,大概是看到一些企业凭借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SEP)收到了巨额许可费罢。然而如果标准必要专利在某种意义上失去了垄断权,那世界将会怎样?一流企业还一流得下去么?
而这就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在通信行业硝烟弥漫的专利世界大战中,关于3G、4G、WiFi等主流通信标准的必要专利“挟标准之威以令诸侯”,一直是专利持有人手中的核武器。但是随着专利战愈演愈烈,特别是随着专利交易的发展,很多标准必要专利流入了有着“专利流氓”美誉、对实体公司构成强大威胁的NPE手中,如何平衡专利合理的垄断和滥用的垄断之间的关系,就成了各个法域的法官们头疼的问题。而到目前为止的风向显然表明,各国的司法实践都对标准必要专利的禁令救济表现出了谨慎和怀疑的态度。
中国虽然还没有明确的判决标准必要专利不能发禁令的案例,但是很明显对标准必要专利的态度同样是谨慎的。2014年华为在深圳起诉美国IDC公司在收取涉及无线通信的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时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FRAND原则,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市场支配地位。这场诉讼华为最终胜诉,不仅开了法院直接判决许可费率的先河,甚至惊动了发改委,祭出“反垄断” 的利器,对IDC发起了反垄断调查。据报道IDC向发改委正式提交了道歉及整改承诺书才勉强过关,好不难堪。
但是风水轮流转,大胜IDC的华为在欧洲和同城兄弟中兴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试图寻求法院禁令的行为,也被欧洲法院判断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想必IDC公司在大西洋的另一边隔岸观火,心中暗喜:华为你也有今天!不过,华为公司能成为在通信标准领域具有垄断地位的公司,这也应该被看成一种荣誉。
而此前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在Apple 诉 Motorola案中虽然否决了地区法院关于禁令性救济不适用于 SEP 侵权行为的判决,但是仍然在eBay基础上,确认了地区法院认为 Motorola 无权就该专利侵权行为获得禁令的裁定。而在Ericsson 诉 D-Link案中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更是指明了应如何确定 RAND 专利使用费率。在日本,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在苹果和三星的系列专利诉讼中也未支持三星公司就标准必要专利来寻求禁令救济的要求。
因此,在这样的形势下,标准必要专利要想获得禁令救济似乎变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标准必要专利这个大杀器似乎威力大减,因此在国际专利交易市场上价格也一路走低。而作为“一流企业做标准”的标志的一流企业高通,最近似乎也比较烦。在受到发改委的“滥用知识产权垄断地位”的调查、警告和巨额罚款之后虽然终于与发改委达成了和解,但是此后高通在专利授权费上的收入出现了“困难”。据《华尔街日报》撰文称,由于未能与小米、联想等中国主要手机制造商达成新的专利授权协议,部分厂商拖欠专利费,高通最新一个财季的利润大幅下滑。现在已经有媒体用悲惨来形容高通了。碍于和发改委的关系,高通对小米和联想产品发动侵权诉讼估计有些投鼠忌器,这样就造成了:“我不交许可费你奈我何,反正就算被起诉最终还是交许可费又不会被禁止销售”的局面。这充分说明了,如果没有了禁令救济,标准必要专利的日渐成为鸡肋的形势。
现在,德国法院终于发威了,据德国律师事务所Arnold Ruess的消息,2015年11月3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Düsseldorf Regional Court)在意大利专利管理公司SISVEL起诉海尔的通信产品专利侵权的诉讼中,同意基于SISVEL的标准必要专利,向海尔发出了停止侵权的禁令。虽然本案海尔仍可上诉,但是在华为诉中兴案之后,德国法院给出支持禁令救济的判决,有着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重大意义。看到这条消息,想必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会松一口气吧。
专利和垄断的关系是一个永远争论不完的话题。华为的宋柳平先生认为中国专利的价值其实是世界第一,这是因为中国的市场很大,如果在中国被要求停止侵权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在美国就算没有禁令救济,高额的侵权赔偿对专利持有人也是一种安慰。然而在中国目前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和许可费都非常低的情况下,如果再失去了禁令救济,那中国的专利价值要想成为世界第一估计就非常困难了。因此,在中国的国情下如何平衡标准必要专利和垄断之间的关系,值得我国的决策者慎重考虑。
来源:IPRdaily
作者:任冷风吹
整理: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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